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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学习劳模、争做劳模” 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5-05 浏览次数:0

所属各企业、各部门:

2015年陕西华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被表彰为“西安市先进集体”,李艳玲、穆雪丽两位同志被评选为西安市劳动模范。为了弘扬劳模精神,进一步    掀起学习劳模、争做劳模的热潮,集团公司决定开展“学习劳模、争做劳模”活动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结合企业经营实际
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“五一”讲话精神,宣传集团公司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事迹,使劳模事迹家喻户晓,形成学习劳模、争做劳模的舆论氛围。

二、积极开展劳动技能竞赛活动
号召全体职工向劳模学习:学习劳模爱岗敬业、勤奋工作、勇挑重担的精神,努力培养主人翁意识和劳动先锋意识,形成“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”的氛围;教育引导全体职工和群众崇尚劳模、学赶先进、争创一流,保持昂扬向上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,营造劳动光荣、知识崇高的良好风尚,使劳模精神深入到各企业,转化为我们华远人立足岗位、爱岗敬业、努力工作、多作贡献的实际行动。

三、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学习劳模、争做劳模活动的重要意义
安排专人负责学习活动的开展,运用座谈会、宣传展板、企业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,使之持续发挥示范引导作用。 请各企业将活动开展情况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集团公司工会。

特此通知
陕西华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
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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